8月19日,海南省考试局发布《2020年海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违规考生处理的公告》。

《公告》指出,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有关规定,将在2020年海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中被认定为考场违规考生的准考证号、考试科目、违规事实、拟处理意见、处理依据进行公告。

《公告》显示,海口两名考生分别在政治、化学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规定,两位考生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违纪,拟被分别取消本次考试政治、化学科成绩。

省考试局提醒,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5日内向海南省考试局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省考试局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联系电话:0898-65853637。